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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假设固定资产原值120万,税务已一次性扣除,账上累计折旧4万,当时扣除已做递延所得税,现在要转让怎么做账?
84785022 | 提问时间:2023 02/07 05:25
李李李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当固定资产被转让时,企业应该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来处理相关纳税事宜。首先,确认原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即账面价值=原值(120万)-累计折旧(4万)=116万,作为本次固定资产转让的计算应税金额的基础。 其次,在账务处理方面,先录入转让的卖出价格,可能还要缴纳一些与本次转让相关的费用,如必要的过渡服务费、设备搬运费等。 然后,计算过渡服务费或设备搬运费等其他费用以外的应税金额,即:应税金额=卖出价格-116万,根据企业所在地的个税法规确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如果上一年度在此固定资产上已做过递延所得税,当本次转让完成时,应将之前的递延税额冲减本次的应纳税额,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补缴税款。 最后,在账簿中,将固定资产卖出价格录入借方,并录入相应税款,将它作为本次转让固定资产收到的款项,以及应纳税额的贷方,两项抵消,以关闭本次投资固定资产的账户。
2023 02/07 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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