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已注销,我方已认证进项票,要做进项税转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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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6 23:27
如果对方公司已经注销,那么我方是否要做进项税转出,这要取决于我方是否按照规定完成了相关的税务登记及纳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对于进行销售或者进行进口业务的企业,应当在财务会计报表中按照有关规定登记进项税额,并依法缴纳税款。如果对方公司已经注销,那么我方是否应该做进项税转出,则要根据我方在进行该笔销售时是否已经办理了相关税务登记手续,及是否已经履行了纳税义务来确定。
拓展知识: 根据《税收征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注销的企业应当自注销之日起,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并办理相关的税收缴纳,及财务报告报税等事宜,以确保税收征管的正常运行。
2023 02/06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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