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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开发商授意员工借建筑公司资质办理施工手续,员工与建筑公司签订了内部承包协议,开发公司、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和另一个大股东(合计股份超过50%)都对内部承包协议中员工所产生的债务做了担保;该项目开发公司直接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扩大清包合同,约定由甲方(开发商)给付工程款,劳务公司也给甲方(开发商)交付了履约保证金,为了财税管理,开发商用建筑公司的帐户给劳务公司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工程完工结算开发商还欠劳务公司款,建筑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内部承包协议中的担保是否有效?谢谢!
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5:52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建筑公司如果在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劳务费时,代表开发商,发放款项的,则有可能需要承担责任。因为这笔款项可能已成为开发商和劳务公司之间的债务,建筑公司发放款项,实现了这笔债务的清偿,如果劳务公司提出相应索赔,则可以向建筑公司追索权利,建筑公司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内部承包协议中的担保,如果在担保当事人及担保内容方面,和事实情况没有出入,则担保有效。开发商、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本人和另一个大股东(合计股份超过50%)为员工所产生的债务担保,担保范围应该包含员工还有多少款项给劳务公司,如果处于有效期内,则该担保具有法律效力。 拓展知识:受托支付,是指由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支付款项,是属于支付行为。其中,受托人除承担委托人的支付义务外,还承担一定的保管义务,将支付款项交给款项受收人,保证款项受收人可以收到款项。
2023 02/06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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