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请问老师,如果公司以前年度总计亏损200万,今年盈利50,那今年可不可以将这50万给股东分红?
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4:17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不准分红,只有公司累计盈利的情况下,公司才可以向股东分红。对于您提出的情况,由于公司以前年度总计亏损200万,今年盈利50万,这符合可以进行分红的条件,但需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股东大会作出分红决议,由董事会把握适当的分配率、总体分配数额、分配方式,决定是否把今年的50万给股东分红。另外,如果今年累计盈利超过上一次分红的50%,公司还需要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缴纳10%的利得税。
2023 02/06 14:21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