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包含未发放的利息,该如何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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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5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3:01
关于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未发放的利息的分录,首先要确定是在出售金融资产之前(收入性收获)还是出售之后(支出性支付)未发放的利息。如果是收入性收获,则分录为:
借:未发放的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如果是支出性支付,则分录为:
借:应付利息
贷:未发放利息支出
案例:ABC公司于2019年5月1日购入一笔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到期日为2020年7月1日,ABC公司在2019年6月30日售出该笔金融资产,同时未发放的利息为1000元人民币,应收利息的金额为3000元人民币,则ABC公司应分别录入以下会计分录:
1、售出金融资产:
借:银行存款
贷:金融资产
2、未发放的利息收入:
借:未发放的利息收入
贷:应收利息
3、应收利息减少:
借: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2023 02/0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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