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单位以另一个单位的名义投标,然后中标,要支付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因为这个项目是我单位做的,所以对方单位不愿意付钱,需要我这边从公户转到他那边的公户才付款?这样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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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2/06 10:08
无论是招投标还是其他形式的采购行为,都会涉及到一些税收方面的问题。首先,你们双方需要根据国家税收法规来处理这笔交易,以确保交易是合法的、符合国家税收法规的。如果两单位都是合法纳税人,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它有关税收法规的规定,确定各自的发票,然后从合法的公户转移资金,包括交付服务费。另外,如果两个单位的税务状态不一致,则需要双方就如何处理税收等问题进行沟通,以确保此笔交易的合法性。
2023 02/06 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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