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抵扣的上月进项税,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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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5 21:16
上月抵扣的进项税的会计分录应该写成:
1. 借: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 xx元
2. 贷:进项税额 xx元
其中,借方“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表示该科目下减少支出的部分,贷方“进项税额”为发生额。
本月的进项税转出抵扣,可以在上月的“进项税额”科目上产生一笔发生额,借方是“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贷方保持不变为“进项税额”。
本月的“应交税费-进项税转出”科目本月贷方为0,本月进项税转出抵扣调整,需要在上一月单独记录。它反映了上个月未抵扣的进项税已经抵扣,应该用贷方“进项税额”科目表示。
2023 02/05 2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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