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6月份还开了一笔销项发票199980元,比计划的多开的。本来6月份要作废的。但是后面的款项还是要开票。就没有作废放着。但是电子税务局增值税加上了199980元,我的账上没有记这一笔。这样的情况怎么做?老师谢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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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5 14:51
首先,根据财税法律规定,一定要对199980元做销项发票,这部分税率需要计算进合计金额。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法》有关规定,在增值税系统的记账中,收入科目的应税凭证要及时录入,不能延后录入,否则会担当税务相关责任。所以,建议您将这199980元的发票记入账上,并重新做一个发票汇总表,成立发票注册小组,组建财会小组,定期检查发票及相关文件,防止发生这类状况。
2023 02/05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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