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税2费减半征收
结转未交增值税后计提附加税是直接按照减半后的金额计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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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2/05 12:23
结转未交增值税后计提附加税,是按照减半后的金额计提的。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使用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如果当期应纳税款低于上期未缴纳税款,则可以按照减半后的金额计提附加税。例如,若上期未交税款为1000元,当期应纳税款为300元,则按减半后(500元)计提附加税。
拓展知识:除了“6税2费减半”,还有“4税2费减半”政策,具体来说,是指小规模纳税人和新开业纳税人,在某一特定期间内,四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两费(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减半征收。这既支持了小微企业,又有利于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2023 02/05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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