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15日,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6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78000元,款项尚未收到。编制甲公司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2/05 10:26
1.对乙公司销售商品应收600000元:
会计分录:应收账款 600000元,借:应收账款 600000元,贷:银行存款600000元。(此分录从银行存款开始,假定该项金额此前已从银行账户中取出)
2.乙公司销售商品产生78000元增值税:
会计分录:增值税应交抵扣 78000元,借:应交税费 78000元,贷:增值税应抵扣 78000元。
2023 02/05 10:3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