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上半年企业所得税是按收入*2%核定征收,下半年是查账征收,年度汇算清缴显示也是核定征收,上半年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肯定是按按收入*2%来交企业所得税, 那么对于全年汇算清缴来说上半年的付款没有发票只有相关送货单等也可以作为成本或费用不用纳税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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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2/05 04:41
企业应征收所得税时根据上半年的企业收入*2%征收,而下半年的企业所得税则是查账征收,比如当企业有任何收入或支出,税局都可以要求企业提交相关的税务凭证,并对该凭证进行审核。上半年的季度申报企业所得税肯定是按按收入*2%来交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也是按照这一原则,但是如果企业在上半年支付无发票只有相关送货单等作为成本或费用时,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将这些支出作为企业的费用,不需要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
此外,企业在当年汇算清缴时,仍然需要依据相关税务部门的相应要求,在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登记表中报出收入和支出的数额,以及按比例进行减少所得税金额的情况,以便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和核对。
2023 02/05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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