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2022年一月份的附加税全额正常缴纳了,4月份新政策附加税减半,然后把多交的一半附加税退回来,退回来时会计分录怎么做?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2/04 20:28
考虑到2022年一月份的附加税正常缴纳,四月份减半后需退回一半,会计分录如下:
1.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费:
当月销货时,应从一般收入中扣除销售额后,计入应收账款。
2. 应交税费:
当月应缴纳的附加税,应根据本期销售额计算,并计入应交税费中,存入基本货币账户
3.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费:
若4月份新政策附加税减半,可由原来应交税费总额中,冲减一半金额,存入基本货币账户
4. 收到税务机关退税:
当收到税务机关退回一半附加税时,从基本货币账户中冲减应收税费,计入收到税务机关税款退回。
以2020年一公司的4月份为例,如果一公司的附加税正常缴纳200元,新政策附加税减半,那么该月附加税应该交纳100元,且税务机关收到100元后会退回100元,故该公司会计分录应为:
1.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费:应从一般收入中扣除销售额计入应收账款。
2. 应交税费:应根据本期销售额计算应交税费200元,计入应交税费中,存入基本货币账户。
3. 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费:新政策减半,从应交税费总额中冲减100元,存入基本货币账户。
4. 收到税务机关退税:从基本货币账户中冲减应收税费100元,计入收到税务机关税款退回。
2023 02/04 20:36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汇算清缴无票支出调增可以用亏损冲减吗? 14小时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