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退回的进项留底退税后,又补缴了追回一部分税额,该怎么进行账务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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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9:13
按照会计准则,进项退税后补缴的追回税额的账务处理如下:
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户增加:根据税收征管部门的通知,追回的税额须补充缴纳,此处应当增加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账户,记入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余额。
2. 银行存款账户减少:出纳划转完款项之后,应将追回的税额从银行存款账户减少,并记入银行存款余额。
3. 税金科目增加:追回的税额须补充缴纳,经过出纳划转完款项之后,应将税金科目增加,记入应交税费余额。
拓展知识:
企业可以申请通过增值税发票或印花税凭证等获得的加计扣除等正常国家税收征管补贴或退还,应当认可,按照规定计入当期税收成本或减免应纳税款额,如果经测算发现,本期的加计扣除数额和退税数额超过了本期的应纳税款额,企业应当申报超额税收明细并提供相关证明。
2023 02/04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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