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用含税价预缴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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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8:56
计算公式为:预缴增值税=[转让金额×5%]/1.05,其中,转让金额=不动产的税前价款-2016年4月1日起至不动产转让日止的期间内各期之间的部分投资累计金额。
2023 02/04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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