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于2016年1月1日以950万元(含支付的相关费用1万元)购入B公司股票4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占B公司实际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的50%,A公司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2016年1月1日,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其中,存在两项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不一致:甲存货公允价值为200万元,账面价值为300万元,当年出售了40%,2017年出售了40%,2018年出售剩下的20%;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为50万元,账面价值为100万元,无形资产的预计剩余使用年限为10年,净残值为零,按照直线法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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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5:48
A公司购买B公司股票时,采用权益法核算此项投资,即将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3000万元)公允价值重新归集投资者,再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由于甲存货和无形资产各自存在价值落差,投资者应遵从权益法的公允价值原则,只能采用当时的公允价值(200万元和50万元)进行投资。
而无形资产的摊销,则采用直线法:计算无形资产净残值=期初原值-总折旧,总折旧=折旧率*期初原值*使用年限,折旧率由企业决定,一般选择一般有形资产的折旧率。借助直线法,可以将无形资产原值期末原值摊销到各个会计期间,以衡量反映其有效期间内实际经营成品带来的价值。
拓展知识:还有另一种摊销方法,即双倍余额递减法,其基本原理是把资产净额分为两部分,即原值和剩余残值,将原值及其残值分别摊销,摊销额由大到小逐次计提。双倍余额递减法可以更快的把折旧额摊销出去,便于反映财务业绩的真实性。
2023 02/0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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