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一般纳税人,5月份开了50万发票,九个点(一般计税),但是实际上是想开3个点的(简易计税),现在6月份了,已经跨月,这种情况还有挽救的办法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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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5:30
是的,有办法挽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可以就拟开简易计税方式的发票进行“补开、改开”,即在开具发票时开具的是一般计税的发票,但可以通过补开、改开的方式可以将开具的发票改为简易计税的发票,以减轻纳税负担。
拓展知识:补开、改开发票有分两种。一种是正常未抵扣发票(如农产品及其制品发票),另一种是正常已抵扣发票(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前者可以补开,即补开原有发票之外,再开具新票,将新票改为简易计税的发票;后者只可改开,即将原有发票由一般计税改为简易计税的发票。
2023 02/04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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