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建筑公司签了甲供材的劳务合同,开出了劳务增值税发票,款未到如何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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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4:54
建筑公司签订甲供材的劳务合同,开出劳务增值税发票,款未到的做账方式如下:
1、在会计科目上,业务应当在付款日期对应的会计期间内记录,当期应分摊应付账款(甲供材劳务合同)、专用税收缴款凭证(增值税发票),记录相应的贷方数额,以表明企业已支出了应付账款,并交纳了增值税。
2、应付账款(甲供材劳务合同)结转至第二期,发票(增值税发票)留待付款日,当期款未到时,业务发生日期不应经过会计期间门,要等付款日结算才能记账,并确认相应的贷方科目。
拓展知识:在做账的过程中,账单的保存期限也需要进行管理,根据不同类别的账单要求,一般来说,增值税普通发票应保留5年,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保留7年,建设项目管理结算资料,根据税收管理条例规定,应保留10年。
2023 02/04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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