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预付在6月,票在后面来的但是我分录录了成本,而且同事现在才把2021年的10月那张发票给我,我能把10月那张票放在6月份的账里附在记账凭证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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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4:36
答:可以的,根据国家相关财政规定,有出纳票、增值税发票或其他税收收据的,可以按照实际支付的月份进行分录。例如,2021年6月支付了费用,但10月才收到票据,则可以在10月份分录,用相应结算金额记入月初应付账款,然后在收到票据后,用相应的金额对应应付账款冲抵,从而确认期末账款的余额,具体的操作流程:
(1)在财务系统中录入成本支付的月份,例如2021年6月。
(2)按照实际支付月份分录,即所有6月份支付的账款都需要在6月份分录,录入记账凭证,将相应的支付金额记入“月初应付账款”。
(3)收到10月份的发票后,再在10月份就相应的结算金额,进行冲抵,从而确认期末账款的余额。
此外,要注意的是,如果月份收到的发票和支付的金额发生偏差,则可能需要调整相应月份的账款,以确保账款的准确性。
2023 02/04 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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