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车公用 每月租金500 1-4月没有申报个人租赁所得 5月需要把之前的一起申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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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4:26
答:根据《个税法》的规定,一般来说,租车的所有人应当按月或季度报告个人租赁所得,如果当前月份未申报,需要补缴。在1-4月未申报的情况下,5月需要把之前的一起申报,补缴差额,以完善租车收入申报,并及时交纳相关税款。
拓展知识:个人租赁所得一般指个人出租房屋、车辆、船只等向他人出租而收取的租金收入,也可指个人出租设备、机械、车辆、船只等而收取的租赁费用。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收到的租金收入可以通过“留待扣除法”减免部分个税,但收到的租赁费不可以结合留待扣除法减免个税。
应用案例:X公司是一家IT公司,采用租车的方式为员工提供了交通服务,每月租金500元,1-4月没有申报个人租赁所得,但在5月的情况下,需要把之前的月份租金申报,补缴差额,以完善租车收入申报,并及时交纳相关税款。
2023 02/04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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