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商混企业16年9月开始采用简易征收、19年9月转为一般计税,22年2月能不能还改为简易征收?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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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3:12
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条例,商混企业16年9月开始采用简易征收、19年9月转为一般计税,22年2月不能再改回简易征收。因为简易计税制度和一般计税制度是两种不同的企业所得税制度,而且一般计税制度并不比简易计税制度税负更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商混企业转换计税方式后,可以按原计税方式继续计算和缴税,但不能改变计税方式。
拓展知识:简易计税制度是税务机关在简化企业报税程序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提供实行简易计税的便利的一项政策。简易计税制度中,企业只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一般税率,可以大大减少企业的报税成本。
2023 02/04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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