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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关于劳务费个税扣缴的相关规定
84785040 | 提问时间:2023 02/04 12:34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工资收入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以劳务报酬、报酬绩效、技术服务费、稿酬和推销费等形式发放的, 其额外支出确定的,除支付对象本人和合法收款人外,应由支付单位将其作为职工劳务费额外支出费用的部分,按照其实际支出的金额在发放时扣缴。拓展:根据《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劳务费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支出者应当履行义务出具税务机关规定的凭证;未出具凭证者,职工劳务费应当纳入职工月度工资,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2023 02/04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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