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公司”)为上市公司,2×17年与股权投资有关资料如下:(1)2×17年1月1日,长江公司向A公司定向发行2000万股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市价10元)作为对价,取得A公司拥有的甲公司80%的股权,并于当日取得对甲公司的控制权。在本次并购前,A公司与长江公司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两个公司。为进行本次并购,长江公司发生评估费、审计费以及律师费100万元,为定向发行股票,长江公司支付了券商佣金、手续费200万元。2×17年1月1日,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甲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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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2/03 22:43
长江公司定向发行了2000万股普通股,以现金和股权来取得A公司80%的控制权,使得长江公司获得甲公司的控制权。在发行过程中,长江公司发生费用包括:评估费、审计费、律师费合计100万元,券商佣金和手续费200万元。而收购前相对于最终控制方而言的甲公司其账面价值为2亿。
拓展知识: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在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基础上,以股权或股权类别的实体的形式投资企业,获得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及其他相关权益,最终使投资者可以从企业的发展中获取报酬的投资行为。
2023 02/03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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