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兼并后的各项资产应该按评估价值入帐还是按原帐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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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2/03 20:57
企业合并兼并后,资产应该按评估价值入帐,而不是按原帐面价值。这样做的原因是,以最新评估价值为基础,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合并后的财务状况。最新评估价值不仅反映了资产原始价值,而且还反映了随时间变化的当前市场价值。
例如,一项资产在合并之前的账面价值可能是1000元,但它有可能因为某些原因,如技术变革,价值下降到900元,此时如果按账面价值入账,就会出现财务状况的偏差,说明它的价值被低估了100元,从而对合并后的财务状况造成影响。
因此,企业合并兼并后的资产应该按评估价值入帐,以保证准确地反映出财务状况。
拓展知识:在企业合并兼并的情况下,应该采用双重评估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国家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合并企业应采取以下两种评估方法:一是估价师及其他合法咨询机构出具的三方评估报告;二是合并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双方评估报告,双方评估报告受到《企业会计准则》的明文规定,为当事人提供较为准确的估值结果。
2023 02/03 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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