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盈余公积金可不可用于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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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9:48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可用于弥补亏损。法定盈余公积金是放在企业的一项资金账户,主要用于偿还企业债务、置换资产和发放福利等用途。其目的是在资金使用方面更加安全合法,减少企业由于资金使用不当而导致的无效支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的亏损只能通过股东出资补全,不允许以法定盈余公积金或其他形式补足。此外,如果企业发生亏损,还应该向税务机关被提出申报、递交税款。
拓展知识:公司亏损以及盈余公积金的收益,应该按照税收法律和政策加以详细规定,企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在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时诚实守信,按时依法缴纳税款。
2023 02/03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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