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环境下账务处理的内容有哪些?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9:04
(1)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保障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开展会计核算,设定了经办、审核、审批等必要的审签程序,能够有效防止电子会计凭证重复入账,并不得有违背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功能设计。
(2)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的界面应当使用中文并且提供对中文处理的支持,可以同时提供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界面对照和处理支持。
(3)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科目分类和编码功能。
(4)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提供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准则制度的会计凭证、账簿和报表的显示和打印功能。
(5)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提供不可逆的记账功能,确保对同类已记账凭证的连续编号,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的删除和插入功能,不得提供对已记账凭证日期、金额、科目和操作人的修改功能。
(6)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数据接口,满足外部会计监督需要。
(7)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具有会计资料归档功能,提供导出会计档案的接口,在会计档案存储格式、元数据采集、真实性与完整性保障方面,符合国家有关电子文件归档与电子档案管理的要求。
(8)企业使用的会计软件应当记录生成用户操作日志,确保日志的安全、完整,提供按操作人员、操作时间和操作内容查询日志的功能,并能以简单易懂的形式输出。
(9)企业会计信息系统数据服务器的部署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数据服务器部署在境外的,应当在境内保存会计资料备份,备份频率不得低于每月一次。
境内备份的会计资料应当能够在境外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时,独立满足企业开展会计工作的需要以及外部会计监督的需要。
(10)企业会计资料中对经济业务事项的描述应当使用中文,可以同时使用外国或者少数民族文字对照。
(11)企业应当建立电子会计资料备份管理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会计信息系统的持续、稳定运行。
(12)企业电子会计档案的归档管理,应当符合《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
(13)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企业以及企业分支机构,应当为外部会计监督机构及时查询和调阅异地储存的会计资料提供必要条件。
(14)企业不得在非涉密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涉及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经济信息安全的电子会计资料;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将电子会计资料及其复印件携带、寄运或者传输至境外。
2023 02/03 19:1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