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增值税重分类调整的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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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8:24
1.应交增值税重分类调整是指企业为发票、资料记录不同于实际发生的业务收入的情况,进行的重新按照正确的分类、计算应纳税额的调整。应交增值税重分类调整的分录:
(1)增值税贷方:应交增值税
(2)贷方:当期未交增值税
(3)借方:当期应交增值税
例:
假设企业ABC发生业务收入1000元,实际应征收增值税2.5%,即25元,但是发票和记录以3%,即30元为准,在缴纳增值税时,企业应做出增值税重分类调整,其分录如下:
(1)增值税贷方:应交增值税25元
(2)贷方:当期未交增值税5元
(3)借方:当期应交增值税30元。
2023 02/0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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