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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股东分红如何合理避税
84785011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6:28
王超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 1、改变持股模式 这是目前用的最多的方式,也是税务机关最喜欢的方式-----自然人直接持股.个人拥有债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当缴纳20%个人所得税.这种持股方式是现在很多股东的做法.但是这种持股方式,税收筹划的空间很小. 2、间接持股的方式. (1)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间接持股.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合伙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为百分之二十.因此,自然人通过合伙企业持股时,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的个人所得税率为20%.有人说,这样也不解决问题啊.但是如果从公司企业所得税角度看呢?当然优势比自然人直接持股要大. (2)自然人通过有限公司间接持股.上市公司分红时,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种方式就增加了很多税务筹划的空间.
2023 02/03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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