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甲企业员工陆某,2019年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2000元,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200元,作为独生子女赡养老人专项扣除2000元,两个孩子教育专项扣除2000元。2019年5月,陆某到某大学讲座,取得一次性劳务报酬20000元;7月在杂志上发表一篇短篇小说,取得稿酬所得5000元;9月,转让一项个人专利取得收入20000元。计算:陆某汇算清缴时是缴税还是退税?老师,能写详细一点吗?
84784994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4:49
良老师1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计算机高级
陆某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42200元,减去起征点(3500元)后的税前所得总额为38700元,应交所得税5291元,最终退税金额为1791元。 根据税法规定,像陆某这种特殊情况下,须在年初单独建立一个收入类别进行税后扣除,如发生一次性税收收入的,对于一次性税收收入须在当月扣缴税款。因此,陆某汇算清缴时应退税1791元,也就是说,陆某可以退还税款1791元,但仍需交纳5291元的税款。 拓展: 为了准确地计算纳税义务,建议纳税人应当规范使用一次性税收收入种类,并及时了解相关税收政策,以确保正确缴纳税款。此外,为了更好地把握纳税义务,建议纳税人可以聘请会计师,看看纳税情况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023 02/03 14:58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