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月20日,销售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5万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该批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万元。该项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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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4:15
根据题目,9月20日销售了一批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售价为15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95万元,款项已由银行收妥,实际成本为10万元,这笔交易属于在某个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关于这项交易,可以这样理解:买方支付15万元,买方实际支付的金额为13.05万元,买方结转1.95万元增值税,卖方收取13.05万元,其中10万元是卖方的实际成本,3.05万元是卖方的收入。这种情况下,卖方的净收入为3.05万元,即卖方的报酬为3.05万元,增值税税额即为1.95万元。
拓展知识:在履行履约义务时,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具体税率由国家规定,具体应纳税额也是由销售价格决定的,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正确地缴纳税款并按规定申报。如果未缴纳税款或者未照法定程序申报,以及违反纳税义务,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2023 02/03 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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