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于2012年10月1日开始一项新产品研发工作,第四季度发生研发支出3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20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发生的支出为100万元,该研究工作年末尚未完成,甲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18.75万元(75×25%)。———这种做法对不对?尚未完成就加计了。而且不是说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不确认递延所得税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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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56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4:14
你好同学,研发支出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
2023 02/0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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