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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2020年10月是小规模纳税人取的了一张专票,11月份改为一般纳税人并且抵扣了这张专票,现在税务局让转出,我已转出并缴滞纳金,请问一下账务处理怎么做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3:00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建议您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一、转出纳税: 1.首先,在账务系统中,将10月份发生的专用发票转换为一般发票,发票好多余部分作废。 2.然后,将11月份抵扣的专用发票合计金额从应交税款中减掉,并且将税款以及滞纳金缴纳至税务局。 3.最后,登陆财政部门公开的“税收缴纳情况”栏目,查看缴纳的情况,确保该笔税款已经缴纳完成。 二、账务处理: 1.在账务系统中,对凭证进行复核,确保抵扣的发票正确无误,并记录相关业务数据。 2.将10月份开具的专用发票作废,以及11月份发票抵扣的金额进行相应的凭证记账。 3.记录滞纳金缴纳情况,并且将其准确登记到财务报表中去。 4.对于财务报表而言,需要正确记录税款及滞纳金的缴纳情况,并完成相关核算。 总之,账务处理的步骤主要包括:转出纳税、凭证复核及记账、滞纳金登记、财务报表核算等。
2023 02/03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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