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有进出口,变更了经营地址(税务上还在同一区或),需要到哪些部分做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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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2/03 12:54
当外资企业需要变更经营地址,需要向有关监管部门等机构做出相应变更。针对这一变更,具体需要到哪些部门做相应变更呢?
一般来说,外资企业需要变更经营地址的情况下,其首先需要变更的部门包括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机关和国家外汇管理机构等。首先,变更经营地址的外资企业应先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能证明原登记地址与新登记地址的证明材料;然后,外资企业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材料,将变更后的经营地址作为税务登记地址,并及时将原注册地址的税务登记及相关资料一并办理;同时,外资企业还需要向国家外汇管理机构到原注册地办理变更相关资料,包括申请变更境外投资者备案书、出境资金支付证明等,以及向原注册地当地银行办理账户变更手续。
下面给出一个实际案例:在guangzhou 注册的公司申请了变更登记地址,由原先的 Guangzhou市XX区改为深圳市XX区。企业首先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提供能证明原登记地址和新登记地址的证明材料;然后,企业需要在深圳税务局报变,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材料,将变更后的经营地址作为税务登记地址,并及时将原注册地址的税务登记相关资料办理;再需要向广州市国家外汇管理机构申报变更资料;最后,企业可以携带申报材料向原注册地当地银行变更账户。
2023 02/03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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