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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短期借款利息有哪两种会计核算方法
84785020 | 提问时间:2023 02/03 08:58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短期借款利息会计核算方法有两种,即发放原则和支付原则。 发放原则即收到借款的同时,就认定借款利息的发放。发放原则是以无形负债的形式纳入会计体系中,并将借款本金和借款利息一起列入同一科目——负债类账户中,简称“一起纳入”。其优点在于简化了会计核算,可以直接减少借款本金,可以同时确定借款利息收益率,改变了以往会计核算中只确定借款本金以及借款利息分别纳入不同科目的技术。 支付原则要求支付借款利息的同时,才能确定借款利息的发生,支付原则是以有形负债的形式纳入会计体系中,在借款本金纳入负债类账户后,再纳入借款利息科目,即“分开纳入”。支付原则优点在于搞清楚了负债性质,可以更明确地确定借款利息的收入情况,改变了现金流的技术。 在实际的会计核算中,发放原则和支付原则都有其适用的范围,如《会计准则》、《国家会计准则办法》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等都分别明确了其适用的范围。比如,《国家会计准则办法》中规定,金融机构应当采用发放原则;其他企业应当采用支付原则。 举例来说,某公司在收到一笔50万元借款后,借款银行要求账户中缴纳3万元利息,如果采用发放原则,公司只需要登记一笔50万元负债;如果采用支付原则,公司则需要登记一笔47万元负债,并单独登记3万元应付利息。
2023 02/03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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