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以前年度费用怎么做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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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3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8:47
补缴以前年度费用的分录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定,一般情况下,应进行“应交税金-贷”和“现金-借”的借贷平衡分录。具体描述如下:
1、记账方:支出类费用,如补缴以前年度费用等,借方账簿: 现金/银行存款;贷方科目:应交税金。
2、反记账方:收入类费用,如补缴以前年度费用等,借方科目:应交税金;贷方科目:现金/银行存款。
3、期末核算:补缴以前年度费用,是应交税金的重要组成部分,期末核算时须做好核算,并纳入统计报表中。
拓展知识:补缴以前年度费用是指由国家机关认定的企业当年应缴纳而未缴纳,需由企业自行补缴而产生的费用,其中包括企业应缴纳的税费、社会保险费等。补缴以前年度费用的记账,要求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准确、及时、完整的认定,并按照实际应缴纳的税费报销划拨。
2023 02/02 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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