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无偿划转股权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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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9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8:02
国企无偿划转股权会计处理一般分为两个步骤:确定划转关系和实施划转。首先,确定划转关系,即股份受让方(收购方)及划转价格以及退出方划出股份的市价、份额等,确定划转价格与无偿性质;其次,实施划转,包括实施划转的合法性、划转的程序、划转的报告方式等。
对于划转的会计处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根据划转表现形式进行分类处理。如果划转表现形式是以股利付费的形式,则按照《会计准则-第八十四号:股利及其他分配处理》中的规定,将划转的股权收益以股利分配的形式划转给投资者;如果划转表现形式是以资产平价的形式,则按照《会计准则-第一百二十七号:处置资产的收益及其他收入的处理》中的规定,将划转的资产价值以资产账面价值的形式划转给受让方。
此外,根据会计准则第四百八十五号关于“无偿划转股权”规定,国有股权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划转股权时应当符合无偿性质,这样划转后的增加的资产价值应当纳入受让方的资本公积。另外,划转的收入应根据划转的特征确定是否计入当期应计利润,如划转股权收入为不可确认性收入,则计入当期应计利润。
2023 02/02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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