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习】2022年1月8日,瑞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应向杨女士支付工资13500元,杨女士在该月除由任职单位扣缴“三险一金”2560元外,还通过单位缴付企业年金540元,自行支付税优商业健康保险费200元。杨女士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如下:①杨女士已于2021年9月份支付了女儿学前教育的2021年下学期(2021年9月至2022年1月)学费7000元,大儿子正在上小学,现已与丈夫约定由杨女士按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100%扣除;2杨女士本人是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杨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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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1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6:54
杨女士去年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按揭贷款金额累计超过36000元,因此可以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专项附加扣除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适用核定标准对当月支付的住房贷款本金利息等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比例的附加扣除,以减少应纳税收。同时,根据杨女士本人在职博士研究生在读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子女教育附加扣除之外,还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研究生教育费附加扣除”,按照机关相关规定,每学年由杨女士所承担的学费的百分之五十就可以申请扣除,具体数额可根据杨女士实际缴纳的学费进行计算。
2023 02/02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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