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发票抵扣期限?没有认证抵扣,2020年1月的现在还能抵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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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4:28
可以抵扣,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购买方有权根据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发票认证期限内将购买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支出,抵减应纳税额。
发票认证期限是指从发票开具日起到可用于抵扣应税额的最后期限,一般是当期(购货月份)的月底前,若购货月份是12月,发票认证期限为下一年1月的月底。因此,2020年1月的发票,有效可抵扣应税额的最后期限为2020年1月31日,仍然可以抵扣。
以下为一个具体的案例:
某企业2020年1月 1日购买货物,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0年1月10日,则此发票可抵扣支出的应纳税额,最晚期限为2020年1月31日。
2023 02/02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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