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1月份销售甲产品20000件,单价为30元,增值税率13%,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贷方以转账支票办理货款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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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37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2:45
企业1月份销售甲产品20000件,单价为30元,增值税率13%,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为60000元。购贷方以转账支票的形式办理货款结算,应付税款7,800元(含增值税6,000元),结算时应扣除购贷两方约定的其他费用。此外,销售方在开具发票时,应进行简单核查,以确定购贷双方的身份信息和结算金额等是否正确,以避免影响增值税的正确缴纳。
2023 02/02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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