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同一集团内两家全资子公司。2019年6月30日,甲公司以固定资产作为合并对价,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甲公司作为对价的固定资产原价为6000万元,累计折旧为2000万元,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假定甲公司与乙公司在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相同。当日,甲公司、乙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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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2:01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并,为了获取乙公司80%的股权,甲公司使用固定资产作为对价,固定资产的原价为6000万元,累计折旧为2000万元,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在合并前,甲公司和乙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是相同的,他们当日的资产和负债情况如下表所示:
甲公司:资产=6000万元,负债=4000万元。
乙公司:资产=8000万元,负债=3000万元。
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支付其全部负债,乙公司转让所有资产给甲公司;以此为依据,甲公司应该使用原价6000万元的固定资产支付乙公司3000万元的负债,乙公司应向甲公司转让5000万元的资产,即认识支付乙公司3000万元的负债,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2000万元的溢价,支付完毕后,甲公司将获得乙公司80%的股权。
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甲公司应做出的凭证是:固定资产6000万元折旧费用2000万元,发生费用2000万元,应付账款3000万元,存货5000万元,股权投资7000万元,应收账款0元。
从财务报表披露的角度来看,甲公司取得乙公司80%的股权,应披露在股权投资项目上,分别在标准的股权投资,折旧损失,发生费用,负债应付等财务报表项目上披露,以有效向投资者展示收购交易背后的财务表现。
2023 02/02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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