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发兼零售的居民企业,2019年自行申报营业收入总额350万元,成本费用总额370万元,当年亏损20万元,经税务机关审核,该企业申报的收入总额无法核实,成本费用核算正确。假定对该企业采取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为8%,该居民企业2019年度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为什么解答中没有考虑亏损的2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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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7 | 提问时间:2023 02/02 11:0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抵押损失的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具备以下条件:1、所抵销损失是在本期取得的所得中发生的;2、损失未在其他期抵销;3、损失未发生在外国国别或者地区。因此,2019年居民企业该20万元亏损不满足上述条件,不能在2019年度中抵销。拓展知识: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可以把损失抵销到未来的收入中,但限制条件是:抵押损失后,未抵押损失必须大于零,也就是说,企业应税所得不能因此降低到负数。
2023 02/02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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