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甲企业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产品某月销售a产品三次第一次销售1500件不含税单价2000元,第二次销售2000件,我含税单价1800元,第三次销售3000件,不含税单价千五百元,另外,销售a产品给关系单位500件,以成本价100元结算,同时使至b商品单价成本1000元一件,发给职工1000件,计税销售额
84784971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5:19
999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该企业某月销售A产品的计税销售额=(1500件*不含税单价2000元+2000件*含税单价1800元+3000件*不含税单价1500元)-500件*成本价100元+1000件*单价1000元=1275万元。 拓展知识:一般纳税人采用核定税额或是差额税率法计算销项税额,而企业应考虑可以使用核定税额法和差额税率法较低的选项来计算税收,从而减少税负。 应用案例:一家企业从厂家购进新的锅炉(原价5万),应交销售税从完税价中扣除8%销售税,在原价的基础上打上8%的税率,即原价5万元×1.08=54000元,而完税价等于54000元-54000×0.08=50000元,所以应缴销售税=54000元-50000元=4000元。
2023 02/01 15:25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