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从大臣工厂购进田材料2000千克,计买价30000元,增值税3900元;购进乙材料3000千克,计买价36000元,增值税4680元,共计运费4180元(按重量比例分配)未支付(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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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8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4:27
未支付该次购进田材料、乙材料的会计分录如下:
一、购进田材料2000千克,计买价30000元,增值税3900元:
(1)贷:应付账款 33,900元;
(2)借:货款借入 30,000元、增值税借入 3,900元。
二、购进乙材料3000千克,计买价36000元,增值税4680元:
(1)贷:应付账款 40,680元;
(2)借:货款借入 36,000元、增值税借入 4,680元。
三、运费4180元:
(1)贷:应付运费 4,180元;
(2)借:物料借入 4,180元。
2023 02/01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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