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共用一个办公场地,甲公司交了房租后将房租费分摊给乙公司, 乙公司可以就房租做税前扣除吗?发票是甲公司统一开的,没有开乙公司的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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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4:05
不能做税前扣除,雇主支出社保及其他福利,税法规定应是正式职工受益者,且有收据发票证明,而乙公司不属于正式职工, 没有收据发票证明,不予认可。甲公司所交房租也属于对第三方所支付款项,不具备税前扣除条件,因此乙公司只能按分摊比例买单进行现金支出,不予认可税前扣除。
拓展知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支出必须要经过正式审批程序,除此之外,还必须能够证明支出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才能被认可作为企业税前扣除的费用。
2023 02/01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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