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9日购入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数量为1000千克,单价为11.3元(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另外支付运杂费200元,增值税税额20元,保险费250元,材料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为100元,入库后的挑选整理费150元,材料已验收入库,其他税费暂不考虑。则该材料的入账价值应为( )元。
A
12 422
B
10550
C
10 700
D
12 272"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2:57
答案是C,10700元。
详细的解答如下:
答案C,10700元:
单价11.3元(含税价,增值税税率为13%),数量1000千克,
计算公式:(价税合计/(1+税率))×数量=单项金额
单项金额=(11.3/(1+13%))*1000=8738.46元
运杂费200元,保险费250元,挑选整理费100元和150元,
所以,材料入账价值=8738.46+200+250+100+150=10700元
拓展知识和示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采用简易计算方法进行申报,而简易计算方法中的采购入库的计算公式为:采购价税合计-运杂费-保险费-挑选整理费=入账价值;例如,一家企业采购1000公斤钢材,每公斤价格10元(含增值税,增值税税率为13%),运杂费为200元,保险费250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为100元,入库后的挑选整理费150元,则该钢材的入账价值为10000-200-250-100-150=9200元。
2023 02/01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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