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请问老师很多年前因为限购原因,股东只是以公司名义购了房产,公司也没有实际支付款项,房产户名是公司,房产一直未入账,现在要入帐还是以原有的发票金额入帐吗?还是要结合现在情况从新评估金额入帐?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2:22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原则上应按原发票金额入账,公司应该根据原发票金额进行确认、记账和披露。如果由于同一购买过程中多次付款,以至于公司与房地产交易对方建立了不同的发票,那么可以将这些发票金额叠加再计入账户。 在上述情形中,由于只是以公司名义购买房产,公司没有实际支付款项,因此应当按原发票金额入帐,不需要对其进行重新评估。 示例: 某公司于2015年12月以公司名义购买住房,当时的购买价格为15万元,未实际支付款项,房产户名为公司名称。现在,公司计划将该住房入账,则需要将15万元的房产金额入账。
2023 02/01 12:33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