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企业开具的销项发票名称必须与取得的进项发票名称一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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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18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1:38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销项发票的名称,必须与取得的进项发票的名称保持一致。这是因为从税务管理的角度出发,进项发票和销项发票之间必须存在可追溯性,并满足以下要求:
1、销售发票名称必须与购买进项发票名称一致,否则可能影响超额抵扣;
2、销售发票名称必须与出库发票货物名称一致,这是增值税报税关键要求;
3、销售发票名称必须与购买进项发票货物名称一致,否则可能导致税务稽查,
因此,商贸企业开具的销项发票名称必须与取得的进项发票名称一致,以确保增值税的正确报税。
此外,商贸企业还应注意销售发票中填写的货物数量和单价、进项发票中填写的货物数量和单价要一致,以确保增值税的正确报税。
2023 02/01 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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