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请问起征点中的定义说的是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就其全部数额征税。免征额的定义是对纳税对象中的一部分给予减免,只就剪除后的剩余部分计征税款。我不明白啥是纳税对象,啥是征税对象。为啥起征点用征税对象,免征额用纳税对象。征税主体不是海关和国家各级税务机关吗?纳税主体不是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吗?那这么说纳税对象和征税对象是一回事对吗?还有就是纳税主体对应的客体是纳税对象,征税主体对应的客体是征税对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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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1:29
同学你好
征税主体是指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纳税主体是指纳税义务人。在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因此,与一般民事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与义务平等是不—样的
2023 02/01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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