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是集团的分公司,
我分公司是生活服务类合同,
集团有销售业务所以都有交印花税。
那么请问税局(东莞)我分公司会因为集团总部有印花税项目要分公司也跟着 交印花税?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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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2/01 10:02
根据《东莞市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管对象包括:(一)在本市缴纳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二)有住所的个体工商户;(三)在本市办理有关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四)经本市国税局登记及核发事前申报表,取得《国税登记证》,经本市地税局登记及核发“四证合一”表格,取得《地税登记证》的企业;(五)其他被税务机关依法视为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由此可见,当您的分公司有以上条件时,就需要按照《东莞市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另外,为了更好地了解印花税的法律法规,您可以访问东莞市国税局的官网(dgsj.gov.cn),了解更多有关信息。
2023 02/0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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