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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 一个人能同时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这两个科目吗?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3 02/01 09:46
李老师2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CMA
不能同时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这两个科目,因为科目用于根据财务记账原则记录业务活动相关影响账户余额变动的类别,是用来区分账户的重要依据。多个科目只能表示不同的账户或款项,用来记载收支的具体科目,不能同时用作不同的账户或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指借款企业所拥有且未收回的各类款项,包括与货物或服务付款有关的应收款等,这些款项是收入的一种,是收入的来源。而其他应付款是指借款企业的费用及其他款项,这些款项是费用和支出的来源,必须在预算范围内支付。 从宏观角度来看,其他应收款是利收,而其他应付款是利支,两者是对立的,它们不能一起使用,因为它们分别表示了不同的内容。因此,不能一起用于一个账户中,这也是财务管理的一项基本原则。 此外,账户记账要遵循的记账原则是“账户收支平衡”,即收入等于支出,两者之和要等于零,所以收支必须分开记录,不能把收入和支出记在一个科目里,也就不能同时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这两个科目。
2023 02/01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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