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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按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第七条规定:“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由此可见,子女在国外接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出也是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由父母在一方或者分摊在个税前扣除。同时,父母需留存子女国外接受教育的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
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3 02/01 01:11
青柠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实务
由第七条规定可知,子女在国外接受的全日制学历教育也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该政策可以减少父母的个人所得税。由于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在国外时,支出也会相应增加,父母在为子女支付费用时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从而减轻家庭负担。而且,父母还需要留存子女国外接受教育的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资料,便于征管部门审查。另外,外国留学可以让子女拓展视野,了解国外文化、贡献社会,这也是拓展知识的重要方式之一。
2023 02/01 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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